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目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二 )


第十条安全保障部每年组织人员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检查 考核;次年1月5日前各被考核单位将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自 评结果书面报告安全保障部 , 没有及时上报自评结果的扣安全目 标奖10% 。
第十一条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 按 年度考核奖惩 。考核对象于每年一季度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 标责任书》 , 并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
第十二条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权重及基数:
1、 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权重:
子(分)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1.0,党委书记、分管安全、 生产副职0.8,分管技术、危险品运输、消防保卫副职0.6,其他 业务副职0.5;各子(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按所在单位总经 理(经理)的0.7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
被考核人员有多重身份(兼职)的 , 按照工资领取单位的岗 位标准缴纳 。
2、 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基数:
生产企业法人代表、总 经理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基数为6000元 。
第十三条奖惩办法
(一) 全部完成安全目标指标 , 且年度经营目标完成80% 及以上的 , 按签订的责任状给予风险抵押金2.5倍的奖励 。年度 经营目标低于80%的 , 以“年度实际营业额/年度经营计划额”作 为计奖系数 。
(二) 安全否决指标超标 , 取消安全奖励 。并且:
1、 发生重伤2人以上(含2人)安全事故的子(分)公司 , 经营业绩考核级别不超过C级 。凡发生因工死亡责任事故 , 子(分)公司负责人没有绩效年薪;
2、 因工死亡、重伤指标超标 , 罚没安全风险抵押金100%;
3、 较大火灾、爆炸、设备和环境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 按直接经济损失的0.5%罚没法人代表(总 经理)(其余考核成员按权重计 , 下同)安全风险抵押金 , 直至 罚没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
4、 较大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 交通事故只 考核责任大于或等于50%的事故) , 按直接经济损失(以资产财 务部核定为准 , 下同)的0.5%扣罚法人代表(总经理)安全风 险抵押金 , 直至罚没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5、仓库火灾、危险品丢失、被盗事故罚没安全风险抵 押金 。
(三) 安全非否决指标超标 , 不扣安全风险抵押金 。实得奖 金按如下标准计算:
1、 轻伤事故频率超标 , 每超2% 。扣奖金20%,最多扣40%;
2、 火灾、爆炸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5-20万元的(以资 产财务部核定为准 , 下同) , 每起扣奖金50%;直接经济损失少 于5万元的 , 每起扣奖金20%0
4、 设备和环境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 , 直 接经济损失5.20万元的(以资产财务部核定为准 , 下同) , 每起 扣奖金20%;直接经济损失少于5万元的 , 每起扣奖金10% 。
5、 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 , 交通事故只考核 责任大于或等于50%的事故) , 直接经济损失30-50万元的(以 资产财务部核定为准 , 下同) , 每起扣奖金50%;直接经济损失 5-30万元的 , 每起扣奖金20%0
6、 新增职业病或职业中毒事故每人次扣奖金50%0
(四) 安全目标没有完成的单位 ,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 决” , 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 ,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 不得评先评优和晋升 。
第十四条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
(一) 安全风险抵押金进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 户 , 由资本财务部集中管理 , 专款专用 。
(二) 罚款和奖励均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 。
(三) 安全风险抵押金在次年一季度考核兑现时返还本人 , 也可转为下年度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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