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目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三 )


(四) 考核以公历年度作为考核周期 。考核对象在考核周期 内调换岗位时 , 按岗位月份进行考核 , 超指标罚款只罚事故发生 时的在岗人员 。
(五) 考核对象考核期内调离新天地集团公司 , 安全风险抵 押金退还本人 , 不进行安全奖励或罚款考核 。
第十五条 每年安全目标奖罚由安全保障部负责提出 , 经安 全总监、副总经理审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执行 。
第十六条附则
(一) 安全目标奖励不计入企业领导人年薪 。
(二) 凡不按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不发安全目标奖 , 处罚仍按相应罚款标准执行 。.
(三) 已列入安全目标考核的成员不再在子(分)公司另外 设置安全目标奖励 。
(四) 安全目标考核有较大争议时由安委会成员研究决定 。
(五) 各子(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交 纳与考核奖惩由所在子(分)公司负责实施 , 安全部门副职按正 职的0.8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
(六) 本办法授权安全部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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