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目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目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目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 全面落实各 子(分)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 防 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 保障员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国家、省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 结合公司实际 , 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全资、控股、有实际 控制权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 子(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考核 。
第三条 各子(分)公司要建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 的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 。
(一)各子(分)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 董事长、执 行董事、总经理(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 对本单 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 应当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的职责 。
(二) 各子(分)公司主管生产的负责人统筹组织生产过程 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 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 对本单 位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
(三) 各子(分)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 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 , 统筹协调和综 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 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综合管理领导 责任 。
(四) 各子(分)公司主管技术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 人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中规定的 各项技术措施 , 统筹协调工艺技术与机电设备技术的安全保障工 作 , 对本单位工艺技术与机电设备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
(五) 各子(分)公司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 围内的安全工作 , 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
第四条 各子(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 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并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 , 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 保证安全生产责任 制的落实 。–
第五条 各子(分)公司应将安全管理目标指标逐一分解, 达到人人头上有指标 , 个个岗位有责任 。目标考核既要考核结果 更要考核工作过程 , 并严格按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奖惩兑现 。股份 公司将对各子(分)公司的考核兑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第六条 生产型子(分)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 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 任职资格 和配备数量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
科研型子(分)公司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 配备专(兼) 职安全管理员 。
第七条 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对象为:
1、 生产企业、科研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
2、经贸公司、销售公司按照南岭民爆本部部门进行管理考 核 。
第八条 安全目标指标分为安全否决指标和安全非否决指 标两大类 。
因工死亡率为零;千名职工因工重伤率为零;直接经济损 失20万元以上的民爆火灾、爆炸事故、设备、环境污染事故为 零;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且事故责任三50%的交通事故为 零;民爆仓库火灾、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事故为零等五项考 核指标为安全否决指标 。轻伤事故频率、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直 接经济损失较少的设备等事故考核指标为安全非否决指标 。
第九条 各被考核单位必须按照责任承诺要求 , 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 , 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和目标 , 强化工作措施 , 确保完成各 项安全目标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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