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回迁房是否可以买卖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相关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只要签约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使未办理物权登记也就是说没办理过户手续,签署的合同也是成立并生效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管理条例的第19条中有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一)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的;(三)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生效后,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登记事项存在异议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审查建议 。买卖暂时没下房本的回迁房 定向安置房,只要签约的合同文件严谨,流程规范,是非常安全靠谱的,通过不动产登记的暂行管理条例可以看出原业主拒不配合,我们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将房子登记到我们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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