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孩子的红包该归谁 离婚后3岁的孩子判谁

3岁小孩的红包
归谁所有?
如果父母离婚了
又该归谁?

3岁孩子的红包该归谁 离婚后3岁的孩子判谁


红包怎么分?
一对夫妻因为感情不和,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但离婚时,双方却因为3岁孩子的红包归属问题发生了纠纷 。
3岁孩子的红包该归谁 离婚后3岁的孩子判谁


爸爸认为,红包虽然是孩子收到的,但实际上这是成人之间的人情往来,所以红包其实是属于大人的,况且日后还礼也许还会用到孩子的红包,所以这几年孩子收到的红包理应由夫妻两人平均分割 。
妈妈则认为,孩子收到的红包就该归孩子,父母不应插手 。
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有理 。那么,红包到底该怎么分呢?
法院怎么判?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孩子的红包款项应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鉴于孩子尚年幼,该笔款项由抚养孩子的一方代为保管 。
3岁孩子的红包该归谁 离婚后3岁的孩子判谁


首先,成年人给孩子红包是一种赠与行为,孩子接受红包是赠与这个法律行为的完成 。因此,红包的所有权归孩子 。
而对于红包的处分,根据孩子的年龄有不同的处分方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8岁以下的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红包只能由父母代为保管和使用,但应当按照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只能为维护孩子的利益进行相应的处分 。
8岁至18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年满16岁除外)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孩子可以用红包钱买本子、笔、小零食等个人独立处理的小事情,但是大额的超出孩子认知能力的处分行为,如果父母不追认,则是无效的 。
18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自行处分这笔钱 。
本案中,鉴于孩子只有3岁,因此将该款项交给了抚养方代为保管 。
3岁孩子的红包该归谁 离婚后3岁的孩子判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3岁孩子的红包该归谁 离婚后3岁的孩子判谁


红包虽有价
情意却无价
孩子成长的道路上
有欢乐也会有悲伤
作为父母
除了陪伴
还要培养他们的智慧和勇气
【3岁孩子的红包该归谁 离婚后3岁的孩子判谁】让孩红包蕴含更多
祝福的意味
本文来源:CCTV《今日说法》、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央视一套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