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经中介买二手房,卖方违约,解除合同、退定金、付违约金的起诉状

学区房|经中介买二手房,卖方违约,解除合同、退定金、付违约金的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三 , 男 , 汉族 , 1990年9月28日出生 , 住 市正一区大学南路8号院, 公民身份证号码41 4 , 手机号13 2.
被告:李四 , 男 , 汉族 , 1955年11月12日出生 , 住河南省正阳县兰青乡政府供销社家属院0号 , 公民身份号码412, 手机号13 .
第三人:一一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怡丰路分公司 , 住所地:市区卫生路20号院 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 .
负责人: 刚
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判令被告退还原告支付的购房定金、佣金等共计3万元整;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75000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
事实和理由:
2020年4月28日 , 原告与被告、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 根据合同约定 , 被告李四将位于 市正一区德兴街78号14层1408号的房屋转让原告 , 房屋总价款为750000元 , 原告张三于合同签订时支付佣金及定金等共计30000元 , 原告应在立契当日一次性向被告李四付清全部房款 , 而双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房管局立契并办理房产过户及相关手续 。 合同另特别约定:如原、被告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 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750000元的10%作为违约金 。 上述合同签订后 , 原告依约履行了交付定金、佣金等合同义务 , 而被告李四却在合同签订后明确拒绝履行合同等义务 。 原告认为房屋签订后 , 被告李四未按照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 构成违约 , 故应当退还原告支付的相关费用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 特诉至贵院 , 望判如所请 。
此致
市正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李四与房产中介的部分微信语音聊天记录
:那个买家呀 , 请给他说一说 , 让他告我们吧 , 如果不告我们的话 , 那钱就要不到了 。 她一张嘴就是要我给其准备几万块钱还钱 , 这几年呐 , 我拖的就快拖死了 , 我上哪去弄几万块钱还她呀
:以后咱们也不联系了, 你们想告就告了 , 这一次我也就狠着心了
:她上哪弄两万呢 , 我以前给她弄过两万 , 问她怎么不还给人家 , 她说人家不来了 , 买主不来了 。 我说:买主不来了 , 有中介呢 , 咱把钱给中介也行啊 , 当时她不管事只管给我办假证 , 假证明就是假房本呀 , 一直办证 , 不是真的 , 我被气的太狠了 , 她只是一个女的 , 她还没怎么上过学 , 她一直给我瞎胡闹 , 蛮不讲理 , 你知道吧 , 每一次都卖房子 , 这问题那问题今天卖明天卖 。 我上班我就没有时间 , 我来回倒腾的 , 你卖房的我去个三趟四趟行 , 现在一会这、一会那哩 , 我根本顾不过来 。
:这回我也狠了心了 , 你们?去法院起诉吧 , 起诉以后呢房子弄了 , 俺家里有两套 , 能卖30、40万 , 卖了以后 , 有钱没钱我能付两天能还些钱知道吧 , 要不然我就付不成了 , 现在她就成了泼妇了
【学区房|经中介买二手房,卖方违约,解除合同、退定金、付违约金的起诉状】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