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最高法: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属违法行政

最高法: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属违法行政
导读:很多农民朋友咨询我们,说:他们的土地被流转建厂房了,一年一给租金,租了很多年了,一开始还按年给租金,后来就不给了,他们能把地要回来吗?
农民朋友|最高法: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属违法行政


首先,对于通过所谓的土地“流转”方式占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并不合法。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最高法行申4387号《行政裁定书》进行了释明,其认定: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农用地等农村集体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及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如果未经依法征收及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通过所谓土地“流转”等方式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系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行政。
其次,要回土地的可能性不大。土地已经进行建设,有的甚至已经转变了土地性质,大多数情况也是行政机关参与的。农民朋友想要回土地需要恢复原状,而恢复原状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支付补偿或赔偿比较符合实际情况。
农民朋友|最高法: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属违法行政


【 农民朋友|最高法: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属违法行政】律师说法:《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建设项目要使用农用地等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行为,必须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及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将土地性质转变为国有土地,并通过招拍挂进行土地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方可进行建设行为。而,实践中,往往这些手续比较难办,有些建设项目并不符合征收条件,而又想使用土地建设,此时,大多数情况会采取所谓的“土地流转”方式获取土地。有些农民朋友是自愿流转的,有些农民朋友并不自愿,而是被迫流转的。以这种方式“流转土地”法律风险极大,有可能造成“钱、地”两失,因此,遇到所谓的土地“流转”方式占农用地等集体土地的,农民朋友要擦亮眼睛,不要上当受骗,必要时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朋友|最高法: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属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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