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岛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岛内如何办理


厦门岛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岛内如何办理


如何将厦门岛外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岛内呢?
办理流程:
(一)未成年子女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思明区或湖里区 ,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 , 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公安局户口受理窗口申请 , 经核准后 , 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二)经核准迁入人员 , 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后(原户口在本省内不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可直接持户口准迁凭证) , 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
申报材料:
(一)《申请入户登记表》;
(二)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的《结婚证》;
(四)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需提供);
(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 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若子女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 , 应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原件(由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并盖户口专用章)或亲属关系公证原件或《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司法鉴定书》;
2.父母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上需加盖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章或复印章)或离婚协议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
3.如投靠的子女属收养的 , 需提供《收养证》或事实收养公证;
4. 如投靠的子女属非婚生育的 , 还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声明》 。
(六)符合办理条件第三项、第四项的人员 , 由申请人到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复印人事信息批件(含申请人户口迁入厦门时的学历、职称等信息 , 人事信息批件可为《报到证》或《调动审批表》或《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审批表》) , 并经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 。
技能人才申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由申请人到劳动力大厦(长青路191号)确认技能等级 。
联系电话:5325827 。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 , 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
纸质材料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受理形式:
(一)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或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户口受理窗口申请 。
(二)进入“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或“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 经公安人口管理部门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 , 将申请材料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公安局户口受理窗口办理 。
(三)委托办理 。当事人因故无法到场申请的可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友办理 。委托办理应提交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闽价[1994]费字269号文件、财综[2012]97号文件 。
监督和投诉电话:7703900
申请方式:
(网络申请)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 只需办结后领取结果 。
【厦门岛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岛内如何办理】(线下申请)受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1.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公安局户口受理窗口;
2.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银湖路8号)一楼办事大厅8号窗口;
3.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滨湖北路9号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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