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岛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岛内如何办理( 二 )


4.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诚毅大道1号);
5.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店镇新莲路26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申报条件:
(一)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
(二)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或湖里区的 , 需父(母)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 。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三)对于入选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人才、高层次留学人才 , 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的人才落户厦门后 , 其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四)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入我市(含从岛外调入岛内)时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中级技能的人才以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来厦工作多年已成为企业骨干的非厦门生源往届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人才入厦审批事项的通知》(厦人[2007]8号)等规定落户厦门后 , 其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五)父母离异、非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投靠本市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父(母)落户 , 只计算父(母)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继子女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 。
申报表格下载:
申请入户登记表:http://qzqd.xm.gov.cn/fwbg/20150604/P020150604550262188030.doc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范本:http://qzqd.xm.gov.cn/fwbg/20150605/P020150605326978599167.doc
原文件官方网址:http://qzqd.xm.gov.cn/bszn/20161121/16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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