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从42岁等到52岁,她获批贵阳公租房10年为何迟迟领不到房?( 四 )


审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应当自收到街道办或乡镇报送的申请家庭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 将需要进行收入认定的申请家庭材料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接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和收入认定材料后按照规定进行收入认定 , 出具家庭收入认定结果并及时反馈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接到区民政局反馈的收入认定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 , 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录入信息系统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于本季度第二个月第20日前 , 将本季度经审核符合条件申请家庭的区级书面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调查报告、公示情况、初审意见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准;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街道办或乡镇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

核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在接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送的申请家庭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进行核准 , 并将核准结果录入信息系统 。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 , 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公示15天 。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于本季度末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书面核准批复 , 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社区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

不符合条件或者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申请家庭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于本季度末书面告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社区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

异议:对初审、审核和核准结果有异议的 , 可以向做出决定的相应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核实 , 相应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 。 处理结果由社区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 。

查询:申请材料一经受理 , 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网站查询其个人的资格准入办理情况 。

送达:街道办或乡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政府指定运营管理单位应通过在本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告栏或网站公布的方式送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准入、复核、实物配租的结果 。

办理地址: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或《居住证》办理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 将填写合格及完备的申请材料提交街道办事处、乡镇 , 对申请材料齐备的 , 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 。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张斌 编辑 申凌 编审 赵宏斌 罗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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