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怎么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离婚手续怎么办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离婚手续怎么办】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离婚手续怎么办


怎么办理离婚手续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如下:
1、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2、人民法院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的,予以立案受理;
3、原告交诉讼费用;
4、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5、开庭审理此案,庭前组织调解;
6、调解无效的,进行宣判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有:
1、提交相关的身份资料;
2、离婚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其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3、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4、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
5、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身份资料;
(2)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3)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将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4)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5)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手续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手续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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