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房产交易“低频、高额、决策周期长、非标准化”的特征与互联网交易“高频、低额、决策周期短、标准化”的特征正好相反。这也意味着,互联网企业入局房产领域可能不会一帆风顺。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表示,房产交易的低频、高额现象,是与做快消品服务业最大的差别,这也是是互联网公司在业务上需要探索的领域。
柏文喜认为,互联网企业在房产交易领域布局的关键是如何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打通传统房产交易模式与互联网交易模式的壁垒。
从另一个角度看,互联网公司在房产领域做到流量变现,也不一定非要切入到交易环节,也可以像安居客等平台一样,做端口流量的分发。
滕敏认为,端口流量分发模式本质上是吃流量差价。如果只做流量分发也存在一定的短板,如果不切入到交易环节而直接用流量分发来变现,因为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生态,互联网公司对合作企业的把控力不会很强,加之互联网流量总体趋向分散、互联网公司获取流量的成本也会越来越高,这种模式的天花板也会很明显,在资本市场的估值就不会太高。
以天猫好房为例,就在11月24日,易居企业控股发布公告,宣布完成与旗下合资企业TM Home的重组,从而控股天猫好房。据了解,TM Home是易居及阿里投资的合资公司,旗下的全资附属公司添玑好房,负责开发天猫好房线上房地产营销及交易平台。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TM Home由易居及阿里投资分别持有约70.23%及29.77%,而此前易居与阿里投资的比例为15%和85%。因此,该合资企业成为易居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且财务业绩将并入易居的报表。
也就是说,涉足房产交易一年之后,阿里选择放弃了天猫好房的控制权,而易居则通过出让部分乐居的权益,成功拿到了天猫好房的控制权。
实质上,这很值得其他互联网公司反思。互联网企业涉足房产交易领域,其目的是试图通过流量变现的方式分得一块“万亿蓝海”的蛋糕,但是阿里出让天猫好房的控制权,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门外汉”的指挥,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对于房产交易而言,平台的信任基础、拓客能力、获得房源的能力、经纪人交易的服务匹配以及对客户的服务能力等方面,都是需要有线下基础的,仅靠线上流量是很难做大做强。
如何正确、妥当地将流量变现,且安全、平稳地落地,还需要互联网企业进行深入思考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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