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确认书|临沂市LS-G-01-2021-0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二 )


(二)本宗地系“标准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2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3.2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不低于638万元∕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注意事项
(四)申请人请在网页提示下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资料扰乱网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被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
(五)本次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土地竞得人不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交虚假资料的,资格审核通过后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超过成交价或者未成交标的起始价的20%),按照规定上缴国库;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出让人可适时对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六)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需使用自备电脑登录交易系统参加限时竞价。为保证网上限时竞价的顺利进行,请按照《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要求设置网络环境。(《操作手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专栏,请认真阅读)。
九、联系方式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成交确认书|临沂市LS-G-01-2021-0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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