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案情简介 聊城于欢案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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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聊城于欢案是指2016年4月14日14时, 发生在山东省聊城冠县的刑事案件 。
2、2016年4月13日, 吴学占在苏银霞已抵押的房子里, 指使手下拉屎, 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 要求其还钱 。 当日下午, 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 但并没有得到帮助 。 2016年4月14日, 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催债队伍多次骚扰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工厂, 辱骂、殴打苏银霞 。 苏银霞的儿子于欢目睹其母受辱, 从工厂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 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 。 其中, 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另外两人重伤, 一人轻伤 。 2017年2月17日,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 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 分别提出上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立案受理 。
3、2017年6月23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 构成故意伤害罪, 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
【于欢案案情简介 聊城于欢案案情简介】4、2018年1月6日, 于欢故意伤害案入选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 。 2018年1月18日, 于欢案二审主审法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吴靖在北京表示, 通过二审开庭审理, 最大限度地还原整个案件的事实情节, 并在此基础上通盘考虑、国法、人情, 最终依法作出裁判 。 2月1日, 案件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
5、2020年11月18日, 山东冠县“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减刑出狱 。
6、2021年5月31日上午9时30分左右, 当事人于欢的父亲于西明刑满释放, 从山东省监狱出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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