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优惠政策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享有的优惠政策

【重庆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优惠政策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享有的优惠政策】

重庆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优惠政策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享有的优惠政策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享有的优惠政策
一、取暖救助 。 四区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对象每户每个取暖期给予800元采暖补贴 , 一般对象给予550元补贴;三县的三无对象每户给予600元补贴 , 一般对象给予350元补贴 。
二、大病医疗救助 。 符合相关条件的低保居民如果报销金额太高的 , 扣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部分 , 还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报销一部分费用 。
三、每个月可以享受水费、电费补贴 , 有线电视收视费每月只收基本收视费 。
四、住房救助 。 对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住房保障措施 。
五、低保家庭贫困应届大学生可以一次性享受2000元救助 。
申领程序
申请低保救助 , 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 。 为方便群众申请 , 受理窗口一般都设置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受理的地点、联系电话等可向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咨询 。
申请低保救助 , 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个人或者家庭有关情况 , 并根据救助机构的告知事项 , 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在收到救助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 , 对申请人所填报的有关情况以及申请人家庭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核查 , 并提出核查意见;再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30日之内 , 对申请作出准予救助或者不予救助的决定 。 决定批准的 , 通知当事人办理领取手续 , 并报送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决定不予批准的 , 书面通知申请人 , 并说明理由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