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在广州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失业的,可以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含省外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一是失业前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需求的 。
备注: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按规定还能同时享受个人无需缴费,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定期领取求职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另外,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申领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3倍,即当前可申领标准为6210元 。
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间,可与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期限合并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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