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东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参保人在年满60周岁前跨省、市、县(市、区)转移户籍的 , 应将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参保地 , 按新参保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 。
在户籍迁移前已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 , 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 在原参保地按原参保地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
【东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簿
3、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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