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二 )


(二)残疾人辅助器具补助 。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按装配费用的50%比例给予补助 , 补助周期为五年 。下肢残疾人装配下肢假肢 , 每具大腿假肢最高补助2000元 , 每具小腿假肢最高补助1000元;7周岁以下(含7周岁)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 , 每只最高补助3500元 。
符合规定的残疾人 , 凭残疾人证复印件、辅助器具装配单及发票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补助手续 。
(三)捐赠器官或组织手术 。参保居民捐赠器官或组织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含器官源或组织源费用以及院外配型、检测检验、运输、储存等相关费用) , 由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
参保居民在市外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 按《合肥市异地就医管理办法》执行 。
参保居民因患重大疾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 , 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 , 一个保险年度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部分 , 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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