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还怎么判


欠款不还怎么判


欠款不还的判决:法院一般会判决债务人 , 即被告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 那么被告应该在履行期内向原告支付相应款项 , 否则一旦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法院会直接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扣划款项、拍卖、变卖不动产、动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 。
法律依据: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欠款不还怎么判】(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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