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面装饰材料有哪些特点( 五 )


5.10.1 熟悉单位基本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情况 。
5.10.2 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消防演练,掌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
5.10.3 专职消防队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技能训练,能够24小时备勤 。
5.10.4 志愿消防队能在接到火警出动信息后迅速集结、参加灭火救援 。
5.11 员工的职责
5.11.1 主动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5.11.2 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
5.11.3 清楚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自救 。
5.11.4 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应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等,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
5.11.5 监督其他人员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 。
6.消防组织
6.1 人员密集场所可根据需要设置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
6.2 人员密集场所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 。
6.3 人员密集场所应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 。志愿消防队白天和夜间的值班人数应能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
6.4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应依托志愿消防队建立微型消防站 。
7.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
7.1 通用要求
7.1.1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同意 。人员密集场所改建、扩建、装修或改变用途的,应依法报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
7.1.2 建筑四周不应搭建违章建筑,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应遮挡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泵接合器,不应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或遮挡排烟窗、消防救援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
7.1.3 人员密集场所不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不应擅自停用、改变防火分隔设施和消防设施,不应降低建筑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建筑的内部装修不应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数量和宽度,增加疏散距离,影响安全疏散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
7.1.4 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公共部位的 明显位置设置疏散示意图、警示标识等,提示公众对该场所存在的下列违法行为有投诉、举报的义务:
a)使用、营业期间锁闭疏散门;
b)封堵、占用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
c)使用、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
d)疏散指示标志损坏、不准确或不清楚;
e)停用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f)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
7.2 消防安全例会
7.2.1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
7.2.2 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有关人员参加,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每月不宜少于一次 。
7.3 防火巡查、检查
7.3.1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
7.3.2 防火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消除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防火巡查、检查时,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巡查记录表应包括部位、时间、人员和存在的问题,参见附录A 。检查记录表应包括部位、时间、人员、巡查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参见附录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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