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收房纠纷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的 , 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
【房产收房纠纷如何维权】【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 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 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 , 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 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 ,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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