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有哪些】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推荐阅读
- 包工头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 大觉寺门票多少钱
- 工程预验收谁参加
- 精装修后怎么验收
- 工程造价员报考条件是什么
- 深圳地铁20号线
- java工程师是做什么的
- 民生工程包括哪些项目
- 金融工程是什么专业
- 拖欠工程款起诉时间有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