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鉴定机动车费用多少钱 车辆鉴定费用谁来承担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关于对车损的鉴定费,车辆在施救过程中产生的施救费,以及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中诉讼费的问题,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我相信如果你去问保险公司的理赔员,保险公司的理赔员会告诉你不承担的 。
但是今天我就要通过一个天津市真实的案例,告诉你如何来解决类似的问题,以及人民法院会的判决 。
交通事故经过
2020年9月13日,陈某驾驶车辆在天津市蓟州区××处,因躲闪情况车辆紧急制动,该车所载货物撞到自身车辆前部,造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
这是一起非常简单的单方交通事故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陈某,承担了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
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调解 。
这起交通事故处理非常的简单,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只有单方受损,而这辆机动车购买了保险 。在保险的理赔范围内,车损险应该进行赔偿,但是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沟通的时候,保险公司认为,车主要求的赔偿款数额太高 。
车损的鉴定 。
在与保险公司协商车辆损失的时候,双方出现争议应该如何办呢?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了,但是大家一定要记住 。对于车辆损失的鉴定,是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的 。但是一定要记着通过人民法院的委托,这样在人民法院进行审理阶段,会认可鉴定的所有结果 。
事故车辆经驾驶员诉前申请,法院委托天津市竞诚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事故车辆损失进行鉴定,认定被保险车辆损失金额为138540元,支出评估费6900元 。
车主与保险公司的争议点 。
驾驶员要求太平财险唐山支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其中车辆损失138540元、评估费6900元、施救费14000元 。
太平财险唐山支公司认为,车主主张的损失金额过高,评估费用属于间接损失,不予承担,施救费应由主车和挂车进行分摊 。
人民法院的判决 。
根据陈某提交的票据并未显示主挂车施救问题,法院认为无需分摊,但其主张的金额过高,法院酌定7000元 。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21)津0119民初1380号
法院认为此次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损失138540元、鉴定费6900元、施救费7000元,合计152440元没有超出保险责任限额,判决如下: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赔偿陈某保险金152440元,案件受理费1744元,由陈某负担70元,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负担1674元 。
我们可以学到以下几点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在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民事赔偿的时候,如果自己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证,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在这起案件中,驾驶员只承担了70元的民事诉讼费 。关于车辆损失多少的问题,可以通过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来确认 。申请车损鉴定的时候最好在人民法院申请 。如果单方进行车损鉴定,在人民法院很有可能重新进行鉴定 。车辆鉴定所产生的费用,是要由保险公司承担的 。关于车辆的施救费问题,法院在进行判决的时候,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认可的,这就要求咱们车主,在车辆施救阶段要与施救的单位或者公司多谈一下价格 。民事诉讼中,保险公司是要承担一部分诉讼费的 。
通过学习,我们了解了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些知识,技巧以及方法 。如有不妥之处,还期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补充,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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