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绿色食品生产应从作物一病虫草等整个生态系统出发 , 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 , 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化 , 减少各类病虫草害所造成的损失 。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 , 通过选用抗病虫品种 , 非化学药剂种子处理 , 培育壮苗 , 加强栽培管理 , 中耕除草 , 秋季深翻晒土 , 清洁田园 , 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一系列措施起到防治病虫草害的作用 。应尽量利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 , 机械捕捉害虫 , 机械和人工除草等措施 , 防治病虫草害 。

特殊情况下 , 必须使用农药时 , 应遵守生产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 。

生产aa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允许使用a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农药类产品;允许使用中等毒性以下植物源杀虫剂、杀菌剂、拒避剂和增效剂 , 允许使用释放寄生性捕食性天敌动物;在害虫捕捉器中使用昆虫信息素及植物源引诱剂;使用矿物油和植物油制剂;使用矿物源农药中的硫制剂、铜制剂;允许有限度地使用活体微生物农药 。

禁止使用有机合成的化学杀虫剂、杀螨剂、杀菌剂、杀线虫剂、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禁止使用生物源、矿物源农药中混配有机合成农药的各种制剂;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产品)及制剂 。

生产a级绿色食品的农药使用准则:允许使用aa级和a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农药类产品;允许使用中等毒性以下植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和微生物源农药;在矿物源农药中允许使用硫制剂、铜制剂;有限度地使用部分低毒农药和中等毒性有机合成农药 , 但要按国标要求执行具体操作 。

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每种有机合成农药(含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农药类的有机合成产品)在一种作物的生长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最高残留限量(mrl)要求;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防治贮藏期病虫害;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产品)及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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