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注册商标弊端


组合注册商标弊端


【组合注册商标弊端】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候,除了进行单一元素的商标注册外,也可以申请组合商标 。组合商标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 。
我们所熟知的很多品牌,都使用组合商标,以此更好的增加商标的辨识度,建立独具一格的品牌标识 。可是,为什么商标代理机构,总是建议我们,将组合商标分开注册呢?分开注册要花双份以上的钱,这是不是代理机构的套路呢?答案并不是!申请注册组合商标,确实有很多的弊端!
申请组合商标的弊端:
1 申请风险大
对于中文商标、字母商标和图形商标组合的商标,商标局会将其拆开来分别审查,只要有一个元素和别人商标中的相同元素构成相同或近似,就会将该商标整体驳回 。
我们采用分开注册的方法,即使其中的某个商标因为商标的在先权利而被驳回了,也不影响其它部分的申请,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商标的注册成功率 。
2 使用不方便
组合申请的商标,使用的时候不能拆开、不能更换位置,必须按照申请注册时候的样式使用,非常的不方便 。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不过,分开注册的商标却可以组合使用 。
商标分开注册的话,会显得非常的灵活,例如耐克的标志,“对勾”和“NIKE”都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随意组合,设想如果注册的是组合商标,不能随意更改组合位置,是不是非常不方便 。
3 审查时间长
组合注册的商标其审查速度会比单一注册的商标相对较慢,因为每部分都要分开审查,导致审查效率降低 。
而单一注册则互不影响,审查时间相对较快,目前商标申请注册周期长,早些将商标申请下来,企业才能够无所畏惧的发展!
4 不易于维权
如果注册的是组合商标,侵权人仅仅使用组合商标中一小部分,法院不一定会认定侵权人使用的商标与组合商标是近似商标 。
而我们分开注册的话,每一个商标都独立而显著,一旦遇到侵权行为,很容易判断是否侵权,易于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
分开注册商标,虽然表面费用增加了,但是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无形效益要远远大于多花费的这笔费用 。而且,分开注册成功率较高,也方便以后的使用和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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