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由来是什么?

【宪法的由来是什么?】01、1898年 , 中国戊戌变法时 , 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要求清廷制定宪法 , 实行日本式的君主立宪 。1908年中国清政府颁布以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为蓝本的《钦定宪法大纲》 , 从此“宪法”一词在中国就成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专用词 。

宪法的由来是什么?


宪法(constitution)是国家的根本法 , 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 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 , 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 , 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 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 , 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 , 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1898年 , 中国戊戌变法时 , 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要求清廷制定宪法 , 实行日本式的君主立宪 。1908年中国清政府颁布以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为蓝本的《钦定宪法大纲》 , 从此“宪法”一词在中国就成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专用词 。
早期形式:
“宪法”一词 , 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n , 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 。古罗马帝国用它来表示帝王的“诏令”、“谕旨” , 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 。欧洲“封建”时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 , 含有组织法的意思 。英国在中世纪时期建立了代议制度(当然这种情况在中国先秦时期是没有的) , 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代议机关)同意就不得征税和进行其他立法的原则 。后来代议制度普及于欧美各国 , 人们就把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称为宪法 , 指确认立宪政体的法律 。
“宪”、“宪令”、“宪法”等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法”同义 , 日本古代“宪”也指法令、制度 , 都与现代“宪法”一词含义不同 。19世纪60年代明治维新时期 , 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 , 日本才有相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 。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宪法国家 , 但英国宪法没有制定出一部统一的 , 完整的成文法典 , 而是由各个历史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文件 , 法院判例和国会惯例所组成 。美国宪法是资本主义国家第一部成文宪法 , 它是以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通过的《独立宣言》和联邦条例为基础 , 于1787年在费城制宪会议上制定的 , 在资本主义国家制宪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
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 , 由宪政编查馆参照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制定 , 内容上有“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个部分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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