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的特点—IDEA的十盏绿灯( 二 )



8、 要细细切削

是“僧敲月下门”还是“僧推月下门”?推敲之间,固然磨人,不加推敲,又如何摆脱平凡?作为创意人知 道一个说法: “把写好的文案放进抽屉里面,隔天再看,会发现更多需要修改润色的地方” 。不过,在修改创意的时候一定要兼顾“创意好或坏”以及“诉求的正确还是错误”两 个标准,缺一不可 。

9、 要尽量娱乐消费者

把商品娱乐化是广告创意人必备技能,这情形好比演员上了舞台一定要有特别的服装、化妆、动作以及灯 光、音响等等配合,为的是令观众赏心悦目 。娱乐效果并不影响在传播上的严肃意义,但你不必辛苦地扮演小丑逗笑,那是喜剧演员的职责 。广告人做的是博得消费 者的好感,好感不同于逗乐,感人的或震撼的甚至恐怖的诉求一样能或者好感 。

10、 要能痛改前非

创意人最痛楚的是好不容易想到绝妙的点子,却发现不符合策略或有违背品牌的特性,要被迫放弃 。痛则痛 矣,但昧着良知用到底,为求过关不惜罗织似是而非的理由,自弃专业立场,显然对广告创意的商业本质确认不够,心态并不正确 。想想多少大师因为无法突破自己 而自杀,广告人为广告效果而痛弃点子有何难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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