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的条件和标准是怎样的?( 二 )


17、做过切除胃、肾、脾、肺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
18、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
19、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视神经炎及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等 。
20、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等 。
21、克-雅(Creutzfeldt-Jakob)病患者及有家族病史者,或接受可能是来源于克-雅病原体感染的组织或组织衍生物(如硬脑膜、角膜、人垂体生长激素等)治疗者 。
22、某些职业病患者,如放射性疾病、尘肺及有害气体、有毒物质所致的急、慢性中毒等 。
眼镜度数超过600度者不建议献血,防止发生视网膜脱落情况 。
三、暂时不能
1、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及扁桃体手术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 。
2、妇女月经期前后三天,妊娠期及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
3、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个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
4、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
5、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
6、口服抑制或损害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类药物〕停药后不满五天者 。
7、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
8、被血液或组织液污染的器材致伤或污染伤口以及施行纹身术后未满一年者 。
9、与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自接触之日起至该病最长潜伏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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