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小院使用权归谁】一楼小院使用权归一楼业主所有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住宅小区的规划文件中明确规定归一楼业主所有的小院,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有权将其与一楼的住宅同时进行处分包括销售或者赠与 。
推荐阅读
- 是否可以将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
- 金瓦路宣威农家小院
- 陕西省最穷的20个县
- 夏夜常常坐在小院里观察星空修改病句 夏夜常常坐在小院里观察星空修改病句怎么写
- 加装电梯一楼不同意
- 电动车停在一楼会被偷吗
- 有梦小院读后感三百字
- 有梦小院读后感200字
- 为什么住一楼也要交电梯费 住一楼可以不交电梯费吗
- 网络销售侵犯商标使用权问题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