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人才引进购房政策细则


海口人才引进购房政策细则


海口人才引进购房政策
(一)落户我省的人才 。
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方可购买第一套住房(含二手住房 , 不含产权式酒店 , 下同);在第一套住房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6个月 , 方可购买第二套住房 。
(二)未落户我省的人才 。
本人家庭在我省无自有住房 , 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可购买1套住房 。
【海口人才引进购房政策细则】(三)非本省户籍人员 。
不再区分限购区域与非限购区域 , 实行全区域限购 。非本省户籍家庭购买住房 , 须在我省无自有住房 , 且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可购买1套住房 。
(四)离异人士 。
对夫妻离异的 , 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 , 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我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 。
(五)2021年9月18日已落户的各类人才 , 其在我市购买住房的政策保持不变 。即自在我省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 , 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 可购2套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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