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如何为自己辩护( 二 )


4、引申归谬法 。正面指出辩护方的错误观点的实质所在 , 固然是有力的反驳,但对荒谬的论题光靠指出实质有时反而显得无力,这时恰当地运用引申归谬法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引申归谬法是形式逻辑的归谬法在法庭辩论中的使用 。即先假定对方的观点为真,然后从这个假设为真的命题推导出一个或一系列荒谬的结论,从而得出对方观点为假的辩论方法 。在一起毁人容貌的伤害案中,辩护人提出:毁人容貌,应该是毁了容貌,使其血肉模糊,面目全非 。受害人被刺后,虽然面部受伤 , 但最大的伤口现在已经治好,仅留下面部不大的几块伤疤 。因而没有达到毁容程度,不能按重伤害对待” 。公诉人从辩护人的这种荒谬的观点出发 , 推导出以下结论:按照辩护人的说法,毁人容貌一定要达到血肉模糊,面目全非,那么只达到‘面目半非’、‘血肉分明’的程度,当然不算是毁人容貌了 。而且 , 被害人为了打官司,不能求医治疗,必须忍痛到开庭审判,以保留‘原状原形’,证明自己被伤害达到了何种程度的毁容 , 是轻伤害还是重伤害” 。稍具常识的人就能知道这种结论是荒谬的,公诉人虽然没有从行为事实犯罪的直接故意和实际造成严重后果的事实,从正面反驳辩护人,但是实际上已推翻了对方的论题,达到了反驳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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