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登为郡守的文言文翻译 田登为郡守的文言文翻译及原文


田登为郡守的文言文翻译 田登为郡守的文言文翻译及原文


【田登为郡守的文言文翻译 田登为郡守的文言文翻译及原文】1、翻译:田登做了州官 , 他忌讳别人直呼他的名字(由于他名字的“登” , 与“灯”谐音 。他不许身边的人 , 在谈话时 , 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同音的字 。)触犯了他这规矩的人 , 必定(让他)大怒 。官吏、兵卒大多(因此)遭受鞭打 。在这种情况下全州的老百姓 , 只好称“灯”为“火” 。正值上元节放灯的日子 , (官府)允许人们在州的辖区内游览赏玩 。于是官吏就在发布于闹市的文书上写到:“本州按照惯例 , 放火三天 。”
2、原文:
田登作郡 , 自讳其名 , 触者必怒 , 吏卒多被鞭笞 , 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 。值上元放灯 , 许人入州治游观 , 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日:“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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