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毕业生人才政策( 二 )


人才住房配售: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0592-5106000
?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包含往届毕业生),以及经各区(管委会)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可按规定申请5年内住房实物配租(按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评估租金五折)或租金补贴(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
市住房局:0592-2859106
六、就业创业扶持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
市人社局:0592-12333
?闽籍40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在厦首次创业的,首次创业且3年内获得1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的,投资满一年后,经申请认定按单个项目融资总额的10%、最高50万元给予资金补助 。
市委人才办:0592-2893800
?符合条件的留学毕业生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资助 。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0592-2021855
?在厦门市金融系统连续全职工作满2年并符合条件的金融从业人员可申请每人最高5万元的职业资格报考补贴 。
地方金融监管局:0592-2660996
七、引进生优惠
?符合条件的党政类应属硕士引进生到任后挂职同安或翔安区科技镇长助理(正科级),可申请5万元奖励补助;国企类应届博士、硕士安排二级公司副总、总助职务,可分别申请8万元、5万元奖励补助,申请最高40万元购房补助;教育科研类、医疗卫生类、规划建设类应届博士、硕士直聘副高、中级职务、可申请8万元、5万元奖励补助,申请最高50万元购房补助,50万元生活补助 。
市委人才办:0592-2892516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