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毕业生人才政策


厦门市毕业生人才政策


【厦门市毕业生人才政策】厦门市毕业生人才政策
一、落户政策
?在厦就业创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年龄45周岁以下往属本科生,或连续在厦缴交社保1-3年,年龄35周岁以下往届专科生,或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均可落户我市 。
市人社局:0592-12333
?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凭身份证、毕业证书或人才入选凭证、学信网查询学历证明报告等有效凭证及在厦连续墩交三个月社保证明),符合规定的可申请直接办理准迁手续,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
市公安局:0592-2034304
二、生活补助
?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博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8万元,硕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进行发放 。
市人社局:0592-12333
?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10万元/年、最长两年的生活补助 。
市人社局职称管理与专家服务处:0592-5399278
?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近5年内毕业于符合条件著名院校优势专业的博士,来闽后可申请在厦认定“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可申请最高25万元的安家补助 。
市委人才办:0592-2893800
?高层次留学毕业生可申请生活津贴2000元/月,最长五年 。
市人社局:0592-12333
?软件信息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技术职务或在重要技术岗位任职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3倍以上的,可申请最高3万元/年、最长三年的生活补贴 。
市工信局软件服务业处:0592-2896586
?新引进的外省及部居免费优秀应届师范生可申请最高20万元补助 。
市教育局:0592-2135597
?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合中等职业院校、技校等)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可申请见习补贴1980元月,最长一年 。
市人才中心事务服务窗口:0592-5396591
?鼓励社会机构批量推荐优秀博士生来厦短期服务,经认定可享受2000元交通补助、最高3000元/月薪酬配套补贴,优先安排租住人才公寓 。
厦门市委人才办:0592-2892550
三、配偶安置
2021年7月19日起,新引进到厦门有关单位的厦门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其配偶为异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我市调配有关规定的,可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按对应原则统筹安排工作;其他岗位的人才配偶安置由市有关部门积极给予协调 。
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0592-2892548
四、子女就学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子女入学 。
市教育局:0592-2135551
五、安居保障
?“三高企业”(即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住房大学毕业生可申请最高70㎡公租房,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条件的厦门户籍无住房骨干员工可申请最高70㎡的保障性商品房 。
住房保障咨询:0592-968383
?适时更新《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A+(杰出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购100㎡-200㎡人才住房(销售价格原则上优惠55%),或可申请130万-1000万元购房补贴,或可申请每月6000元-10000元租房补贴 。
?本地“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留厦就业,可认定C类人才,申请最高100㎡人才住房 。
人才类型确认及购(租)房补贴:市人社局,0592-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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