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多媒体通信业务与NGN( 三 )


试想:暂不计节目费用和用户的个人PC,假如按成本计算,一个宽带IP业务平台(包括一系列视频服务器、大量的相应软件、每个用户的数字摄像头以及有关压缩软件),每个用户要承担人民币1000元 。至于每个月的浏览费(由于制作数字节目需要昂贵费用),每个用户可能至少需要150-200元 。按目前我国城市居民的经济水平,一下子交出1000元初装费,还要交150元包月费 。显然,很少有人愿意为此付费 。
假如说,这笔初装费由电信运营商来承担,一个城市的20万个家庭安装宽带设备,则需电信运营商投资20万×1000=2亿元人民币,估计谁也不愿意为此投资的 。一来这笔费用太大;二来风险太大,谁也无法保证能及早收回投资,非凡是用户不愿付出如此昂贵的浏览费用 。这样一来,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那么内容提供向(ICP)愿不愿意垫付宽带平台的费用呢?同样也不愿意,理由也是风险太大 。何况ICP还要为节目的制作投入大量费用 。
有人说,我国宽带业务发展不起来的原因是“只有马路,缺少车辆”,即只有宽带网络,没有宽带内容 。应该说,从根本上讲,这不合乎道理 。谁都知道“路永远是第一位的”,有了路以后必然会有车 。谁都知道,“要想富,先修路”,山沟里的土特产很多,可是没有路,就运不出来 。现在我国的中心心视台、上海电视台都在把过去多少年的几十万小时的节目数字化,并建数字节目库 。怎么说没有内容呢?问题不在于是否有宽带网,不在于是否有宽带内容,这些都有了,问题在于缺乏一个宽带业务的商业运作模式 。即用什么样的商业机制,使老百姓满足,宽带业务平台提供商(ISP)也能盈利,一句话,使宽带业务成为一个企业赚钱、老百姓可享受丰富生活,这样一种“双赢”的模式 。
4.2 一种赚钱的宽带商业模式
一种宽带业务的商业盈利模式见图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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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讨论中可见,虽然用户很需要宽带业务,但用户只能负担可以承受得起的少量浏览费用 。ISP、ICP、电信运营商都不会承担初期的投入,那么谁来投资呢,吸取电视广告的成功模式,这就是想在宽带网上打广告的厂商(下面简称广告商) 。
显然,宽带网的广告和电视广告一样,都是可赚饯的广告 。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电视广告是单向的 。而宽带广告则是“双向的”,可以计算浏览次数,而且针对性强,效果更好,也就是说宽带广告远胜于电视广告 。既然电视广告的成功已是公认,那么宽带广告的成功也是必然的 。
具体来说,假设广告商申请向一万名中小学生播放10万次30s电视广告,“城市宽带平台”根据“用户档案”,选出2万个有中小学生的家庭 。当这些家庭向“城市宽带平台”发出要求收看某些非常受欢迎的网上教育节目时,“平台”先向用户发送一个屏幕,询问用户是否愿意看这个30s的广告,用户必须按键回答“是”或“否”,“平台”就向每个回答“是”的用户发送教育节目,并插播该广告 。
这样一来,由于广告商已在网上做了广告,理所当然就必须支付广告费,该广告费可用于支付初装费、用户浏览费中的大部分,用户只需付少量的浏览费(每月几十元人民币) 。电信运营商的电信费、ISP的平台费、ICP的节目费都由广告商支付 。
至于用户的终端设备费用可以以分期出租方式租给用户,过了一定时间(如2年)就归用户所有,这样用户承担费用是相当少的 。


首先必须有一定数量的用户,这是在发展宽带初期的基础,“用户数”是“城市宽带”的第一生命线,是广告来源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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