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PF适用范围声明

【OSPF适用范围声明】本备忘录的状态
本文档讲述了一种Internet社区的Internet标准跟踪协议,它需要进一步进行讨论和建
议以得到改进 。请参考最新版的“Internet架构委员会正式协议标准”来获得本协议的标准
化程度和状态 。本备忘录的发布不受任何限制 。
1.介绍
对于来自不同厂家的IP路由器,使用一个公共的内部网关协议(InteriorGateway
Protocol,缩写为IGP)实现互通,用户和厂商已经表达了强烈的需求 。因此,对一种高性能
的、非专有的、“开放的”IGP产生了紧迫的需求 。thatwillbeubiquitouslyavailablefrom所
有的IP路由器厂商都 。
开放最短路径优先(OpenShortestPathFirst,缩写为OSPF)路由协议[1]是IETF为满足
这一需求而开发的 。本适用范围声明具体说明了在哪种环境下路由器厂商必须实现OSPF 。
OSPF的发展历程和本适用范围声明的推论可以从[5]中得到 。
本适用范围声明寄予厂商一种需求,要求和本标准保持一致性 。这样,当他们需要多厂
商时,为了保证用户有选择配置OSPF的权利,在他们的环境中实现互通的IGP 。当然,用
户可以自由的使用任何最符合他们需求的路由协议 。
2.OSPF的适用范围
一个运行任意路由协议(除了静态路由)的IP路由器需要使OSPF[1]和OSPFMIB[2]生
效 。在OSPF内,除了典型服务(Type-of-Service,缩写为TOS)路由,必须使所有特征生效;
推荐使典型服务路由生效 。
本需求并不排斥采用除OSPF以外的其他路由协议的路由器 。IP路由器各个方面的全部
的确定的需求将在一个现在正由IETF预备、并即将发布的适用范围声明------“IP路由器的
需求”[4]中建立 。当“IP路由器的需求”成为一个标准,而在OSPF方面的需求和当前RFC
发生冲突时,它将被优先采用 。
注重,OSPF会被路由器用于交换动态路由信息,而不是针对主机 。正如在STD-2的
3.3.1.4节“Internet主机需求----通讯层”[3]中讨论的那样,不推荐由主机使用路由协议的“白
皮书” 。对于主机,用于发现本地路由器和探测废弃的路由器得推荐机制在[3]中有描述 。实
际上,在开发期间,ICMP路由发现消息将提供一种标准方式给一个主机来学习本地路由地
址[6] 。
3.参考文献
[1]Moy,J.,"OSPFVersion2",RFC1247,Proteon,Inc.,July1991.
[2]Baker,F.,andR.Coltun,"OSPFVersion2ManagementInformationBase",RFC
1253,ACC,ComputerScienceCenter,August1991.
[3]Braden,R.,Editor,"RequirementsforInternetHosts--CommunicationLayers",
IETF,STD3,RFC1122,October1989.
[4]Almquist,P.,Editor,"RequirementsforIPRouters",WorkinPreparation,IETF.
[5]Gross,P.,Editor,"Choosinga"CommonIGP"fortheIPInternet(TheIESG"s
RecommendationtotheIAB)",RFC1371,IESG,October1992.
[6]Deering,S.,Editor,"ICMPRouterDiscoveryMessages",RFC1256,XeroXPARC,
September1991.
安全因素
本备忘录不讨论有关安全问题 。
作者地址:
A.LymanCha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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