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哪些人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缴纳


天津哪些人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缴纳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 , 缴纳失业保险费:
(一)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天津哪些人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缴纳】(二)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专职工作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
缴费比例
单位费率及职工个人费率分别为0.5% 。
缴费方式: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