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通信产品FCC认证及测试方法介绍( 二 )


以上的这些信息必须在72小时内提交,否则,所有的相关信息将会被系统删除,下次申请时需重新提交所有的信息 。
2.1.3确认信息
确认信息是一份确认书,即申请人对所有申请的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最后的确认 。假如提交的信息中,存在弄虚作假成分,申请人将会受到罚款、监禁、撤销执照、没收等处罚 。申请人还要承诺满足管制药物相关的规定 。
2.2技术报告
申请人除了提供基本信息外,还必须提供一份技术报告 。技术报告中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商和认证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 。
(2)FCCID 。
(3)最终产品的安装和操作说明书 。对于还处于原型机阶段的产品,假如暂时还不能提供最终的说明书,可以先提供草案,待完善之后再提供正式的说明书 。
(4)发射类型及频率范围 。

;(5)正常工作时的功率值范围,或者功率级,以及相应法规规定的限值 。假如功率是可调的,还要说明调节方法 。
(6)正常工作时,馈入到射频放大电路的电压和电流值,并说明在正常功率或特定功率级范围内功率值的调节程序 。
(7)所有与确定并稳定频率、抑制杂散、调制信号和限制功率相关的电路和元器件的电路图及相应原理的说明 。
(8)产品标识或者标签的照片或者图片 。
(9)产品照片,包括各种视角及内、外部结构,要求照片的尺寸为8×10英寸,并且最好在拍照时辅以尺子以说明产品的几何尺寸 。外部的照片要能够清楚地显示出产品的结构、布局、控制键及按钮等;内部照片要能够反映出产品的内部结构、元器件的位置和框架结构等 。假如说明书中已包含这些照片且说明书已提交给FCC 。则技术报告中可以只包含必要的补充说明 。
(10)对采用数字调制技术的产品,报告中必须具体说明调制系统的特征,包括滤波器的频率与相位、幅度的响应特征和产品在最大额定功率下工作时的调制波形 。
(11)相关性能指标的测试方法和结果,这将在下一部分说明 。
3、性能指标的测试方法
向FCC提交的技术报告中,包括了射频输出功率、调制特征、占用带宽、天线端口的杂散发射、杂散辐射场强、频率稳定性和频谱特征等方面的性能指标,FCC法规原则上规定了每种性能指标的限值和测试要求,这里仅对相应的测试方法做简单的介绍 。
3.1射频输出功率
按照功率的调节程序,调节馈入到射频放大电路的电压和电流值,使其处于最大额定功率发射状态,并在射频输出端口加上合适的负载,从而测试得最大射频输出功率 。对不同的发射类型,功率调节的方法将会有所不同,在技术报告中应对此作具体说明 。
3.2调制特征
(1)对语音调制的通信产品,需测定100-5000Hz频率范围内音频调制电路的频率响应曲线 。假如产品使用了音频低通滤波器,还要测定该音频滤波器的频率响应曲线 。
(2)对采用调制限制处理的产品,需测定在整个调制的频率和信号功率级范围内的调制百分比—输入电压的关系曲线 。
(3)对采用限制峰值包络功率电路的单边带、独立边带的无线电话发射机,需测定峰值包络输出功率—输入电压之间的关系曲线 。
(4)其他类型的产品将根据申请的认证类型及相应的法规进行处理 。
3.3占用带宽
测量占用带宽时,对采用不同调制方式的产品,测量方法将有所不同,但基本原则是选择典型业务模式下调制信号具有最大幅度的情况来进行测试,并且在报告中对输入的调制信号做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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