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惠桂保保险条款


广西惠桂保保险条款


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富人寿惠桂保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条款
国富人寿[2020]医疗保险017号
特别提示
在本条款中,“我们”、“本公司”均指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投保人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国富人寿惠桂保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合同” 。
1、为了方便投保人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 投保人是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 。
§ 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
§ 受益人是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 。
§ 保险人是保险公司 。
2、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第六条
§ 投保人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第十七条
3、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发生责任免除情形之一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九条
§ 投保人应当如何交纳保险费......第十条
§ 投保人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第十二条
§ 解除本合同会造成一定损失,请投保人慎重决策......第十七条
§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十八条
此外,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投保人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释义内容 。
目录
第一部分 投保人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第四条 保险期间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五条 基本保险金额
第六条 保险责任
第七条 免赔额及赔付比例
第八条 补偿原则
第九条 责任免除
第三部分 如何交纳保险费
第十条 保险费的交纳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
第十一条 受益人
第十二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第十三条 诉讼时效
第十四条 保险金申请
第十五条 保险金给付
第五部分 投保人还享有哪些权益
第十六条 合同内容变更
第十七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第六部分 投保人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第十九条 年龄错误处理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变更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的变动
第二十二条 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 特定疾病
第二十四条 释义
第一部分 投保人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被保险人名单及投保人与我们共同认可的其他书面协议构成投保人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 。
第二条 投保范围
被保险人范围: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释义一)或公费医疗且身体健康的特定团体成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特定团体成员的配偶、子女、父母也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内容执行 。
投保人范围:前款所称特定团体是指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其他不以购买保险为目的而组成的团体 。特定团体属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投保人应为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特定团体属于其他不以购买保险为目的而组成的团体的,投保人可以是特定团体中的自然人 。
第三条 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我们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 。若投保人指定生效日期的,以指定生效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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