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是否有陪产假

【部队是否有陪产假】有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晚育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时,除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 。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产假的规定执行 。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 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 。男方为军队人员,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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