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 征兵体检最新标准( 五 )


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 , 合格 。
第四十二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 , 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 , 超牙合超过0.5cm , 开牙合超过0.3cm , 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 , 反牙合 , 牙列不齐 , 重度牙龈炎 , 中度牙周炎 , 条件兵不合格 。
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内;
(二)切牙缺失1个 , 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 , 或牙列无间隙 , 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 , 无其他体征;
(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 。
第四十三条 慢性腮腺炎 , 腮腺囊肿 , 口腔肿瘤 , 不合格 。
第六章 妇科
第四十四条 闭经 , 严重痛经 , 子宫不规则出血 , 功能性子宫出血 , 子宫内膜异位症 , 不合格 。
第四十五条 内外生殖器畸形或缺陷 , 不合格 。
第四十六条 急、慢性盆腔炎 , 盆腔肿物 , 不合格 。
第四十七条 霉菌性阴道炎 , 滴虫性阴道炎 , 不合格 。
第四十八条 妊娠 , 不合格 。
第七章 辅助检查
第四十九条 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 , 合格 。
(一)血红蛋白:男性130~175g/L , 女性115~150g/L;
(二)红细胞计数:男性4.3~5.8×1012/L , 女性3.8~5.1×1012/L;
(三)白细胞计数:3.5~9.5×109/L;
(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40%~75%;
(五)淋巴细胞百分数:20%~50%;
(六)血小板计数:125~350×109/L 。
血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 。血红蛋白、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稍高或稍低 , 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 , 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 , 不作单项淘汰 。
第五十条 血生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 , 合格 。
(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9~50 U/L , 女性7~40 U/L;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 男性>50 U/L、≤60 U/L , 女性>40 U/L、≤50 U/L , 应当结合临床物理检查 , 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 , 视为合格 , 但须从严掌握;
(二)血清肌酐:
酶法:男性59~104μmol/L , 女性45~84μmol/L;
苦味酸速率法:男性62~115μmol/L , 女性53~97μmol/L;
苦味酸去蛋白终点法:男性44~133μmol/L , 女性70~106μmol/L;
(三)血清尿素:2.9~8.2 mmol/L 。
第五十一条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 , 艾滋病病毒(HIV1+2)抗体检测阳性 , 不合格 。
第五十二条 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 , 合格 。
(一)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二)尿酮体:阴性;
(三)尿糖:阴性;
(四)胆红素:阴性;
(五)尿胆原:0.1~1.0 Eμ/dl(弱阳性) 。
第五十三条 尿液离心沉淀标本镜检结果在下列范围 , 合格 。
(一)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 , 女性0~3/高倍镜 , 女性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二)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 , 女性0~5/高倍镜 , 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生殖器或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三)管型:无或偶见透明管型 , 无其他管型 。
第五十四条 尿液毒品检测阳性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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