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社保转移指南


呼和浩特社保转移指南


办理条件
一、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转非户籍地就业参保 , 限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3、到达退休年龄各地缴费均不够10年 , 应回户籍所在地的
4、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二、旗区间转移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跨旗区流动就业的
3、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办理材料
一、呼市转往异地所需材料:
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备复印件、(曾经转入呼市的需带转入资料)在我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打印时先确认缴费起止年月 , 应缴纳至上年度末 , 有欠费时须由本人办理补费 , 而后去异地社保机构开具联系函 , 异地社保机构邮寄至我处后 , 最后由我处打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寄出 , 转移基金 。
二、异地转入呼市所需材料:
(一).携带缴费凭证、身份证原件、有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 , 同时带上手册;
(二).持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身份证原件 , 来我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 , 邮寄至异地社保机构
(三).我处接收异地社保机构转移接续表和转移基金 。
办理流程
1、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转入:填写《申请表》、开具联系函;
【呼和浩特社保转移指南】3、转出:收到联系函 , 生成《信息表》 , 转给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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