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三妻四妾怎么处理了


建国后三妻四妾怎么处理了


【建国后三妻四妾怎么处理了】新中国于1950年实行的《婚姻法》规定一夫多妻不合法 。此后,在境外成立合法的多妻婚姻,亦不会获得中国法院的承认 。同时由于法律不可追溯性,之前成立的多妻家庭,仍可共同生活 。三妻四妾,字面的意思解释为妻妾众多的意思 。古时所谓的三妻四妾主要是指封建时期的一种婚姻制度,是一种对女子的迫害;同是丧偶,男子再娶为续弦,女子再嫁是坏节;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于男子,是社会制度的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加剧了男女的等级分化,于是出现了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从一而终 。另外,古代人娶三妻四妾,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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