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婚姻法的新规定】关于民法典婚姻法的新规定的问题 , 可以在我国《民法典》看到,有这样明确的规定法律法规条文 。第一条条文: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分居一年以上包括一年,一方再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可以判离婚 。第二条条文:夫妻一方在婚后生活做了对不起另一方的事情,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第三条条文:患有疾病的一方必须在结婚前如实告诉另一方 。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上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 , 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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