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什么时候补缴?
【天津企业缓缴的社保费什么时候补缴?】答:企业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 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 , 且补缴时间最晚为12月底 。
例如:缓缴2020年3月份的社会保险费 , 应在9月份补缴;
缓缴的2020年6月份社会保险费 , 应在12月份补缴;
缓缴的2020年7月份及以后的社会保险费 , 须在12月底完成补缴 。
天津将免征企业的政策实施期限由原来的2020年2月至6月延长执行到12月底 , 将减征企业的政策实施期限由原来的2020年2月至4月延长执行到6月底 , 真金白银帮助降低企业成本 。
推荐阅读
- 天津企业申请缓缴社保有什么条件?
- 天津外地车限行时间 关于天津外地车限行时间介绍
- 天津企业申请社保缓缴需要什么手续?
- 天津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期限到什么时候?
- 天津企业缓缴社保费期间职工待遇如何享受?
- 天津生育保险异地就医所需材料
- 天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怎么办理?
- 天津回河北需要核酸吗
- 天津低风险去石家庄会被隔离吗
- 小红书可以个人开店吗 企业商家入驻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