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致人死亡判几年


醉驾致人死亡判几年


【醉驾致人死亡判几年】醉酒驾驶主要是指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当血液内酒精浓度大于或等于80毫克/100毫升时,即构成醉驾 。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此时就出现了一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一般会按照重罪进行处罚 。据此,具体判几年还需要根据案发时各方的事故认定以及其他情节综合进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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