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成员如何产生】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推荐阅读
- 座便水箱长流水如何处理
- 建设银行信用卡金卡如何申请
- 过渡性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 如何解决Linux操作系统下时间错误的问题
- 如何清洗干净菜怎么洗菜干净
- 如何查看qq实名认证的身份证
- 王者荣耀如何通关绝悟人机
- 快手如何设置大屏模式
- 如何判断仿真丝面料的好坏
- 什么是高处作业如何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