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考体检要求


陕西省考体检要求


陕西省考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缴纳 。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除此之外 , 其他体检项目 ,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 , 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 , 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 , 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 , 复检只进行一次 ,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属当日、当场复查的项目 , 不受理复检申请 。必要时 , 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 。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 , 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 , 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不超过2次 。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参加递补体检的 , 视为放弃 。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 , 暂缓体检不超过6个月 。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 , 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 , 合格 。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 排除病理性改变 , 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 , 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 , 不合格 。单纯性缺铁性贫血 , 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 , 合格 。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 , 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 , 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 , 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 , 不合格 。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 不合格 。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 , 合格 。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 , 不合格 。
第八条 恶性肿瘤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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