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哪些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
推荐阅读
- 鄂伦春族的民俗风情 鄂伦春族有哪些民俗风情
- 楼梯布是什么材质有哪些作用
- 25的因数有哪些数25的因数有哪些数
- 42的因数一共有几个 42的因数一共有哪些
- 未来最紧缺的十大专业 哪些专业未来发展好
- 职校有哪些专业 2023什么专业发展前景好
- 女生专科最吃香的十大专业 2023哪些专业好就业
- 2023女生大专学什么专业好 哪些专业比较热门
- 2023高考最好就业的十大专业 哪些就业前景好
- 2023文科生最好的六个专业 哪些专业有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