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解答


合肥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解答


问1:
我是外地户口,今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离开合肥市了;我是农业户口,现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返回原籍了,请问可以提取单位帮我缴存的公积金吗?需要哪些材料?
答:外地户口或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返回原籍,在单位办理停缴情况下均可提取公积金,可全额提取账户内余额 。所须提供材料为提取人身份证、原籍户口本、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例如劳动保障手册或者失业证)、单位填表盖章的提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黄山卡 。
问2:
我于前年2月份办理了住房贷款,至今还在还此贷款,我今年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
答:你可以在今年2月或之后来办理提取(在贷款发放后的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可提出申请) 。今年您来提取时,夫妻双方提取的金额合计(含以前年度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您已还银行的贷款本息金额 。
问3:
我于去年11月提前部分偿还了住房贷款5万元,今年提取公积金时该笔还款可否算在提取额度内,即每月还款本息金额加上提前还款金额?
答:可以计算在提取额度之内 。办理该业务注意除需提供正常还贷提取材料外(详见提取须知),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偿还贷款的凭证 。若是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的,首次提取还需携带住房借款合同及复印件 。
问4:
我才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请问我是否可以办理按月提取我账户内公积金用于还贷的业务,这个业务应如何办理?
答:您说的业务是委托提取业务,办理此业务需在您有一次正常还贷记录后方可申请 。所须提供材料为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结婚证(配偶共同申请时需提供)及复印件一份,住房借款合同及复印件一份,偿还住房贷款的存折(或卡)及复印件一份,单位填表盖章的委托提取申请表一式两联 。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中心各办理点签署委托提取协议二份即可 。
合肥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解答


问5:
你好,我的组合贷款去年3月21开始还款,请问我现在可以去公积金中心办理委托提取吗?如果办理了委托提取,那么在房贷还清后我的公积金账户还有余额怎么办?
答:在银行成功扣款一个月的房贷后,即可来中心各办理点申请办理委托提取,委托提取只能按您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月还款金额转账,商业贷款还贷的那部分是无法进行转账的 。在委托提取业务存续期间,不能再次办理柜面提取申请 。在该房贷还清后公积金账户还有余额,委托提取自动终止,届时如再次发生住房基本消费(如购买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时,可重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问6:
我想办理委托提取业务,请问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吗?
答: 需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办理委托提取还贷:
1、借款人所在单位按月足额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在市管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还清;
3、借款人在提出书面申请之前,已通过还款储蓄账户自行还款,且无逾期情况;
4、借款人申请委托之前,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一个月应还款额;
5、办理组合贷款的,仅对公积金贷款部分实行委托提取还贷;
6、同意委托提取还贷期间,夫妻双方公积金帐户不再办理其他提取业务;
7、满足正常还贷提取规定的其他条件 。
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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